2021年房地产行业大事记

2021-12-31 11:49:01

1月

1月1日,房企正式开始执行“三道红线”,要求房企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不得大于70%;净负债率不得超过100%;现金短债比要大于1。

1月21日,上海发布调控新政“沪十条”,打响新年调控第一枪,随后又出台“堵漏”措施,将法拍房纳入限购。

1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

1月,TOP200房企整体销售业绩同比增速达到65.5%,绝大多数房企实现2021年“开门红”。

2月

2月8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通知称,将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定期发布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随后,无锡宁波成都西安上海等多地效仿推出本地二手房指导价机制。

2月,自然资源部明确,按照住宅用地分类调控文件,要求22个重点城市落实“两集中”供地规则,2021年发布住宅用地公告不超过三次。

3月

3月13日,全国两会发布《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实现“房住不炒”政策重要的措施,提出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新市民住房问题。

3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提出要探索区块链技术在社会保险费征收、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应用,并持续拓展在促进涉税涉费信息共享等领域的应用。

3月26日,银保监会、住建部、人民银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要求各银保监局、地方住建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联合开展一次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专项排查,并在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

4月

4月7日,财政部表示,要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4月8日,住建部约谈广州合肥宁波东莞南通等5个城市政府负责人,要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强化二手房交易管理。

4月26日,住建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从从业管理、租赁经营、资金监管、消费贷款等七方面入手,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

4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召开,会议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

5月

5月11日,财政部等部门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5月12日、14日,住建部分别在沈阳广州召开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座谈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40个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分两批参加。40个城市将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6月

6月1日,银保监会召开发布会,对新增房地产贷款占比较高的银行实施名单制管理,督促这些银行落实房地产金融调控要求,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增速。

6月2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支持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6月8日,住建部等15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指出,推进县城绿色低碳建设,限制县城民用建筑高度,县城民用建筑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6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

7月

7月2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各直辖市及人口净流入大城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纳入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

7月13日,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7月26日,被纳入“三道红线”试点的几十家重点房企,已被监管部门要求买地金额不得超年度销售额40%,不仅包括房企在公开市场拿地,还包括通过收并购方式获地的支出。

7月29日,住建部副部长倪虹约谈银川徐州金华泉州惠州5个城市政府负责同志,同时,将这5个城市纳入房地产市场监测重点城市名单。

8月

8月9日,岳阳发布首个“限跌令”,随后全国至少有20多个城市先后发布了“限跌令”,对此类城市房价下跌的管控,体现了严管房地产交易秩序的导向。

8月10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要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严管大拆大建,加强修缮改造,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

8月10日,自然资源部召开闭门会议,对第二批次核心城市土地出让政策进行调整。此次会议明确,要加快完善“稳地价”工作机制,优化土地竞拍规则,建立有效的企业购地资金审查制度。

8月19日,央行和银保监会约谈恒大集团,指出恒大集团作为房地产行业的头部企业,必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战略部署,努力保持经营稳定,积极化解债务风险,维护房地产市场和金融稳定,恒大表示将全力以赴保交楼。

9月

9月2日,全国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在浙江杭州召开。会议座谈了解各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进展情况,对各地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进行了部署。

9月7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提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时强化资金保障,中央预算内投资全部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9月27日,央行官网发布消息称,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第三季度例会提出,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9月29日,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房地产金融工作座谈会。会上再次强调了“两个维护”,并做出了更详细的表述。即:要求金融机构要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配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

10月

10月15日,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指出部分金融机构对“三线四档”存在误解,已指导主要银行准确把握和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有序投放,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0月22日,住建部、应急管理部发布《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要严格管控新建超高层建筑。其中,从严控制建筑高度,各地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

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11月

11月4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等21个城市(区)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

11月8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召开深圳房地产形势座谈会,座谈内容包括房地产市场总体形势、当前面临的风险以及对房地产税的看法和意见等。

11月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举行房企代表座谈会,主要内容为部分房企有计划近期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型债务融资工具,境内发债政策有望松动。

11月12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分别召开党委会议,两大会议内容均提及房地产。央行表示,要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银保监会则强调,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遏制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倾向,健全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12月

12月3日,恒大公告称,恒大无法履行一项金额为2.6亿美元的担保义务。一行两会集体现身,维稳市场。

央行:短期个别房企出现风险,不会影响中长期市场的正常融资功能。恒大集团出现风险主要源于自身经营不善、盲目扩张。

银保监会:恒大事件不会对我国银行业保险业的正常运行造成任何负面影响。后续将重点满足首套房、改善性住房按揭需求,合理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并购贷款。

证监会:将继续保持市场融资功能的有效发挥,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正常融资。恒大集团风险事件对资本市场稳定运行的外溢影响可控。

12月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12月10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再提“房住不炒”定位。会议要求,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预期引导,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12月27日,央行召开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会议要求稳妥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12月30日,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表示,房地产企业间的项目并购是房地产行业化解风险、实现出清最有效的市场化手段。